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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提標爭議不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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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水污染問題日益突顯,城鎮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提高已是大勢所趨。近年來,各地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正在陸續進行。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不能合理設置目標,以致剛建成就要改造,改造后出水水質仍難以達到預期要求的案例屢見不鮮。由此,一場關乎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的大爭論就此展開。
污水處理廠“不治污”?
首先,這場爭論的起因是環境保護部正在組織修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排放標準編制組稱,當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量、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比例分別達到67.6%、37.6%和57.0%,加強對城鎮生活污水的排放控制對水環境質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作用。
編制組介紹,隨著我國人口的持續增長及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將持續增加,預計到2030年達到約600億噸,是當前的1.6倍,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城鎮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氨氮在2030年將比當前增長約33%。因此,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進一步的重視和加強。
“而現行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偏少。”“除COD、氨氮等常規污染物外,由于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還部分接納工業廢水,排放廢水中含重金屬、有毒有害污染物問題不容忽視。”編制組說。之后,有環保企業致函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稱目前的狀況是“污水廠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標準不提高,全國大規模治理黑臭水體的行動恐怕會變成一場勞民傷財、無功而返的運動。”
提標引爭議
有著不同觀點的,源自環保業界資深人士薛濤。在薛濤看來,污水廠可能提標到四類水的消息,像又一只已經被預料的靴子,被預料地投入在湖中,又掀起被預料的爭議水花。這一切之熟悉,因為與六年前的一級A之水花幾無二致,無論如何,爭議依然會爭議,推進依然被推進。因為作為中國特色的央地分級管理制度,采用明確的標準來抓落實是中央政府政策執行上最具保障因而最易采用的手段。
薛濤進而指出,單從技術指標角度,因為尚未到標準發布環節,有些爭議其實言之尚早,但總是離不開以下指標:誠如氨氮、總磷指標尤其是總氮,如果按照地表四類水,都是極其嚴苛的參數,意味著更高的投入;如果混雜工業廢水進水的污水廠COD要做到30mg/l以下,則必須通過昂貴的高級氧化來去除或者活性炭吸附;還有就是如何能夠穩定BOD在6mg/l以下也很不容易。而SS和大腸桿菌,雖然在目前的四類水體標準中前者沒找到參考出處而后者卻放寬要求,但我們很難預想新的排放標準會在此項要求上比一級A的標準下降。此外,在水處理膜技術發展到今天,所有的技術性爭議,推導到最后,無怪乎都落在成本兩字。
提還是不提?這是個問題
客觀來看,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總體上并不矛盾,只不過是由誰來做、做多少的問題。一方面,我們需要通過標準的提升和引領,倒逼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改善我國污水處理行業供給側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從實際出發,在國家統籌的前提下強化地方標準,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對城鄉水環境的整治力度,徹底治理城市和鄉村的黑臭水體。
之所以要提升污水處理廠標準,可以從一組數字的對比中發現問題。一方面,截至2015年底,我國城鎮污水的日處理能力達到1.82億噸,成為全世界污水處理能力最大的國家之一;另一方面,全國地表水特別差和特別好的水體都在減少,城市黑臭水體大量存在。住建部和環保部2016年2月聯合公布的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排查結果顯示,全國295座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共排查出218座城市的黑臭水體1861個。
這說明,我國目前雖已形成巨大的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但全國的水環境狀況依然很難令人滿意。這是由于13年前制定的標準考慮了當時的環境容量,而經過這么多年發展我國環境容量已經逐漸逼近上限,僅靠水體自凈能力已經難以完全消除污染;今天污水處理廠即使“達標”排放,也難以徹底改善水環境。因此,迫切需要“提標”,解決標準落后于現實的矛盾。
“污水處理廠正在被妖魔化。”面對相關媒體的提問,珠海水務集團副總經理方曄給出了肯定的回答。這樣的觀點也得到一些污水處理廠業內人士的認同。業內人士認為的“妖魔化”,出自2016年2月一家媒體評論文章《污水處理廠為何不治污》:“以治理污染為本職的污水處理廠,竟然成了超標排污大戶。而治本之策,在于提高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文章點出了提標問題。
自此,一場大規模的“提標”爭論在行業內掀起。截至目前,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提升已經完成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相關意見已匯總至標準修訂者,等待環保部會議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