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污水處理運營 污水處理外包 工業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第三方運行 工業廢水處理 生活污水處理
【格林時評】
環境問題從來不是一小部分人的問題,保護環境也不僅僅是環保局的工作,要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需要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參與。但這一眾所周知的道理,并不能避免地方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遭遇的尷尬。
要解決當前環境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困境,地方環保部門要切實轉變工作思路,讓群眾從當前環境治理的旁觀者轉變為環境治理的參與者,走環境治理的群眾路線。
第一,擴大環境信息公開度,讓環境信息公眾共享。由于認識以及接觸范圍的限制,一些環保部門認定存在環境污染的問題,在群眾眼中可能并不是問題。比如,作為集群式存在的“散亂污”企業,造成的危害不亞于一些大型工業化工企業。而且,由于區域分散性、行業跨越性,如果不及時治理,將會給環境帶來更大危害。但在環境治理過程中,環保部門看到了“散亂污”企業的危害性,認識到“散亂污”企業治理的重要性,而有的群眾卻對“散亂污”企業缺乏深入了解。一些地方也沒有及時將這種危害性傳遞給公眾。
武漢市目前有多家企業選擇了污水處理第三方運營管理,幫助企業安全排污,進行污水處理外包,污水處理運營等相關合作性支持。武漢格林環保設施運營有限責任公司,也將繼續為您關注工業污水、 生活污水處理外包、污水處理運營的行業動態。
因此,無論是當前的“散亂污”企業治理,還是其他環境治理工作,都要進一步加大政策背景的宣傳力度,擴大環境信息公開,努力將環保部門掌握的環境現狀、通過環境監管大數據分析發現的環境問題等傳遞給社會公眾,讓公眾認識到環境問題治理的重要性,讓公眾成為環境政策制定背景信息的共享者和知情者。
第二,推進環境執法政策制定的公眾參與,給利益相關方提供發聲的機會。環境執法政策旨在治理、改善環境,其與建設項目等影響環境的行為有著本質不同,但環境執法政策的制定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公眾尤其是利益相關方的利益。推進環境執法政策制定的公眾參與,旨在讓利益相關方有機會表達訴求,增強對最終政策的認同感,同時也可以通過政策制定的公眾參與,增加社會公眾對政策的了解。我國地大物博,區域情況各異,在多大程度上實現公眾參與,應該取決于政策實施的范圍以及涉及利益的大小。但在信息技術日益發展的當下,實現公眾參與并不存在技術困難。
第三,邀請公眾參與到環境執法工作中,讓公眾成為執法參與者和監督者。環境問題日益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環境問題處理是否得當不僅會影響群眾對環境管理政策的認同,更有可能因為環境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在開展環境治理過程中,適當地邀請群眾參與環境執法,以執法監督員、觀察員等身份參與執法,一方面,可以有效加強環境執法監督;另一方面,也可以如法院人民陪審員一般,防止地方環保部門在執行上級環境政策時出現的理解偏差,從群眾的角度去理解和執行環境政策。同時,參與的群眾也將成為環境政策的有效宣傳員,切實通過群眾之口贏取社會公眾支持。
在開展環境治理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公眾參與,讓環境問題為群眾所知,環境政策為群眾所想,環境執法為群眾所見,治理成效為群眾所感,美麗環境為群眾所享,切實贏得公眾對于環境管理政策的支持,更好地推進環境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