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污水處理運營 污水處理外包 工業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第三方運行 工業廢水處理 生活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廠致污問題一直以來都飽受質疑。針對這一問題,4月19日,在生態環境部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工作有關負責人張波對此進行了回應。 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2017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嚴重超標和處罰情況,結果再次暴露出污水處理廠治污反“致污”的尷尬境地。數據顯示,去年四個季度,全國共171家(次)國控重點企業嚴重超標被處罰,其中污水處理廠102家(次),占比近六成。 事實上,污水處理廠致污問題一直以來都飽受質疑。針對這一問題,4月19日,在生態環境部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工作有關負責人張波對此進行了回應。 張波表示,正常的城市污水處理難度并不大,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實際是運營管理不正常的問題,運營管理不正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地方運行經費不落實,出現建設難、運營難的問題。其背后是一些地方財政比較困難、地方債務比較高,但更重要的是國家已經給了一些經濟政策沒落實到位,沒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張波看來,污水處理費在地方是跟自來水費一塊征收的,所以自來水廠能管到的,征收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問題的,基本上是足額繳納。但是還有一部分水是從地下水自備水井取的,這部分的管理在一些地方比較薄弱,用了水之后污水處理費收不上來,有些地方地下水的比例還很大,能占到一半左右,這使得污水處理廠污水量上來了,但是污水處理費上不來,得不到必要污水處理費,可想而知運營單位很難持續的支撐下去。 張波認為,運營管理不正常問題的關鍵在于政府要更好的發揮作用,要規范各類水資源的管理,該收的費用要足額繳納,這樣即使是財政困難的地方也能夠支撐污水廠的運營管理費用。 另外,張波提到,原則上,工業企業的污水要求進入園區的污水處理廠集中收集,但由于歷史的原因,比如有些工業企業就在城區,導致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收集范圍可能包括一些工業企業。所以城市污水處理的相當一部分包括工業廢水。 張波表示,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工業企業必須先進行預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廠能夠接納的水平之后才可以入網,這其中體現出監督管理的問題。首先,工業企業和城市污水廠要簽訂委托處理合同,環保部門按照相關的法規標準和委托處理合同確定的濃度,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監督。工業企業達標了,污水廠超標責任在城市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入網的水超標了,那責任在工業企業。由于工業企業不是直排、而是通過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的,這就使得責任關系有時候變得比較復雜,所以各地的環保部門一定要會同住建部門明晰工業企業和城市污水廠的責任,按照委托處理合同所規定的數值和國家有關規定嚴格依法監管。與此同時,各地對污水廠本身也要加強監督,對污水廠的撥款應當按照水質水量撥付,不達標的不能給污水費。監督管理能到位的話,這些問題就會得到較好的解決。 近年來,城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和處置規模均不斷增長,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運營的污水處理廠達到4802座,總的處理規模以達18558萬噸/日,無論數量還是規模都躋身世界前列。但在“大建設”同時,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耗能高、產能低下、“曬太陽”等一系列問題逐漸顯現。近日,國家審計署發布2017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江蘇省7個縣(市、區)在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中建設的195個污水處理設施有146個閑置,涉及投資10449.7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