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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件頻發 汛期水污染防治不容忽視
【格林環保為您關注】近年來,我國因暴雨導致的水污染事件頻發,對生態環境、人民健康及社會安全產生了嚴重影響。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新城區因暴雨導致水污染事件,2010年福建省龍巖市紫金礦業集團紫金山銅礦水污染事故等,給人民飲用水安全帶來的威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為防止發生汛期水污染事故,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應切實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加強水質監測及預報。環保、衛生防疫等部門要根據當地水情等的變化情況,在重要河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增設臨時監測斷面,密切關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變化情況,嚴防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隨洪水流入水源保護區。
二、要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在汛期來臨之前對轄區內污染源及環境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淘汰和關閉一批“土小”化工企業,并將化工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轉移至危險范圍以外,以減小化工污水對鄰近河道的污染,開展拉網式巡查,重點抽查污染嚴重的重金屬化工企業,督促企業必須采取有
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和監管盲點,保證污染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加強各種有毒有害等化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跑冒滴漏。
三、要構建汛期防污聯防機制環保、安全、水利、衛生防疫等部門要緊密聯系,建立聯控聯防機制,加強對重點河道、區域的巡查與水質監測工作,做到密切配合、職責明確、各司其職,杜絕汛期水污染事故的發生。
四、要加強監管,嚴厲查處。強化環境現場監督管理,針對有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得力措施,堵塞漏洞,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汛期環保安全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而釀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