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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藥、醫藥、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廢水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
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
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重金屬廢水應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擴大重金屬污染。
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
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淀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
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
12.冶金廢水
冶金廢水的主要特點是水量大、種類多、水質復雜多變。按廢水來源和特點分類,主要有冷卻水、酸洗廢水、洗滌廢水(除塵、煤氣或煙氣)、沖渣廢水、煉焦廢水以及由生產中凝結、分離或溢出的廢水等。
冶金廢水治理發展的趨向是:
發展和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如用干法熄焦,煉焦煤預熱,直接從焦爐煤氣脫硫脫氰等;發展綜合利用技術,如從廢水廢氣中回收有用物質和熱能,減少物料燃料流失;根據不同水質要求,綜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時改進水質穩定措施,不斷提高水的循環利用率;
發展適合冶金廢水特點的新的處理工藝和技術,如用磁法處理鋼鐵廢水.具有效率高,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優點。
13.酸堿廢水
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等,其中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酸的質量分數差別很大,低的小于1%,高的大于10%。
堿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其中有的含有機堿或含無機堿。堿的質量分數有的高于5%,有的低于1%。酸堿廢水中,除含有酸堿外,常含有酸式鹽、堿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
酸堿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需經適當治理方可外排。
治理酸堿廢水一股原則是:
高濃度酸堿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采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堿。
低濃度的酸堿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堿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處理。
對于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原則。如酸、堿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堿(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堿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采用中和劑處理。
14.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的特點。其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藥劑。重金屬離子有銅、鋅、鉛、鎳、鋇、鎘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
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有如下幾類:捕集劑.如黃藥(RocssMe)、黑藥[(RO)2PSSMe]、白藥[CS(NHC6H5)2];抑制刑,如氰鹽(KCN,NaCN)、水玻璃(Na2SiO3);起泡劑,如松節油、甲酚(C6H4CH30H);活性刑,如硫酸銅(CuS04)、重金屬鹽類;硫化劑,如硫化鈉;礦槳調節劑,如硫酸、石灰等。
選礦廢水主要通過尾礦壩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藥劑含量也可降低。如達不到排放要求時,應作進一步處理,常用的處理方法有:
去除重金屬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云石吸附法;主除浮選藥劑可采用礦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含氰廢水可采用化學氧化法。
15.含油廢水
含油廢水主要來源于石油、石油化工、鋼鐵、焦化、煤氣發生站、機械加工等工業部門。廢水中油類污染物質,除重焦油的相對密度為1.1以上外,其余的相對密度都小于1。油類物質在廢水中通常以三種狀態存在。
浮上油,油滴粒徑大于100μm,易于從廢水中分離出來。分散油.油滴粒徑介于10一100μm之間,懇浮于水中。乳化油,油滴粒徑小于10μm,不易從廢水中分離出來。
由于不同工業部門排出的廢水中含油濃度差異很大,如煉油過程中產生廢水,含油量約為150一1000mg/L,焦化廢水中焦油含量約為500一800mg/L,煤氣發生站排出廢水中的焦油含量可達2000一3000mg/L。
因此,含油廢水的治理應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處理效率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約為100一200mg/L;廢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較難處理,故應防止或減輕乳化現象。
方法之一,是在生產過程中注意減輕廢水中油的乳化;二是在處理過程中,盡量減少用泵提升廢水的次數、以免增加乳化程度。處理方法通常采用氣浮法和破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