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污水處理運營 污水處理外包 工業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第三方運行 工業廢水處理 生活污水處理
1、《氮肥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1277-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氮肥工業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與運行,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氮肥工業廢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2、《陶瓷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1278-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陶瓷工業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陶瓷工業廢水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3、《鈦白粉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1279-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鈦白粉工業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鈦白粉工業廢水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4、《煉焦化學工業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1280-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煉焦化學工業廢氣治理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煉焦化學工業廢氣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5、《玻璃工業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1281-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玻璃工業廢氣治理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玻璃工業廢氣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6、《污染土壤修復工程技術規范 固化、穩定化》(HJ 1282-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污染地塊固化/穩定化處理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固化/穩定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運行和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E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7、《污染土壤修復工程技術規范 生物堆》(HJ 1283-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復工程設計、建設及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復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D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8、《醫療廢物消毒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技術規范》(HJ 1284—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醫療廢物消毒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醫療廢物集中消毒處理設施運行的總體要求、運行制度與崗位設置要求、醫療廢物管理要求、設施運行技術要求、污染物監測/檢測要求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9、《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技術規范》(HJ/T 177—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與維護等過程中應遵守的技術要求。本標準是對《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HJ/T 177—2005)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5年,本次為首次修訂。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10、《屠宰及肉類加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 1285-202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屠宰及肉類加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屠宰及肉類加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