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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物理化學法之均質調節
【格林環保污水處理知識講堂】
(一) 功能
工業廢水與城市污水的水量、水質都是隨時間的推移不斷變化,有高峰流量和低峰流量,也有高峰濃度和低峰濃度。流量和濃度的不均勻往往給處理設備帶來不少困難,或者使其無法保持在最優的工藝條件下運行;或者使其短時無法工作,甚至遭到破壞(如在過大的沖擊負荷條件下)。為了改善廢水處理設備的工作條件,一般需要對水量進行調節,對水質進行均和。實際應用中將具有以上功能的構筑物稱為調節池,調節池的形狀可為圓形、方形、多邊形,可建在地下或地上,根據地區和企業具體地形而定。
(二) 常見類型
調節池按功能可分為以下三種:
1.水量調節池
一般要求只是調節水量,只需設置簡單的水池,保持必要的調節池容積并使出水均勻即可。廢水自流進入調節池是,進水管應等于或高于最高水位,調節池可設于泵站前。當進水管埋得較淺而廢水量又不大時,與泵站吸水井合建較為經濟,否則,應單獨建造于泵站前。
2.水質調節池
為了使廢水水質達到均衡,調節池在構造上和功能上采取如下措施。
(a)穿孔導流槽式調節池 同時進入調節池的廢水,由于流程長短不同,使前后進入調節池的廢水相混合,以此來均和水質。穿孔導流槽式調節池結構如圖。
(b)增加攪拌設備,可在調節池內增設空氣攪拌、機械攪拌、水力攪拌等。
3.事故調節池
某些工業廢水處理系統發生物料泄露或周期性沖擊負荷時(如制藥行業發酵罐倒罐,高濃度電鍍槽液排放等),宜設置事故池,可以起分流儲水作用,待事故結束后,將調節池中廢水以小流量逐漸排入廢水調節池。事故池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設立,它對保護處理系統不受沖擊、減少調節池容積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調節池運行管理要點
1.調節池的有效容積應能夠容納水質水量變化一個周期所排放的全部廢水量,為同時獲得要求的某種預處理(如生物水解酸化、脫除某種氣體等)效果,應適當增加池容。
2.盡管調節池前一般設置格柵等除污設施,但池中仍然有可能積累大量沉淀物,因此應及時將這些沉淀物清除,以免減小調節池的有效容積,影響到調節的效果。
3.經常巡查、觀察調節池水位變化情況,定期檢測調節池進、出水水質,以考察調節池運行狀況和調節效果,發現異常問題要及時解決。
4.事故調節池的閥門必須能夠實現自動控制,以保證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將事故廢水排入池中。另外事故池平常應保持排空狀態,以保證事故發生時,能夠容納所有的事故廢水。